为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统一部署,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落实本学科(专业)复试相关工作。
二、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一)复试线的划定。经初试,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各院校及专业复试分数线划定结果,对于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我院上线普招计划考生为166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5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2人。各专业复试名单以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要求单独执行,不占用统考考生招生计划,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统一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录取情况由校研究生院确定公布。
(二)招生计划的执行。我院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通过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名额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后再予以分配。
三、第一阶段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采取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临床技能考核、专业面试等形式,总成绩500分,其中中药学专业英语听力测试50分,面试考核450分,非中药学专业英语听力测试50分,笔试考核200分,技能操作考核100分,面试考核150分。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场次等信息详见报到时的复试安排表。
(一)3月26日 复试报到,报考资格审查。由学校统一组织。
(二)3月26日 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除中药学)。由学校统一组织。
(三)3月27日 技能操作考核(除中药学)。由学校统一组织。
(四)3月28日 面试考核。由我院组织。
1.面试考核时间
时间:2023年3月28日,具体各专业安排另行通知。
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中医院(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57号)科研综合楼13楼
2.面试考核资格审核
根据3月26日考生复试报到时所提交材料,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初试准考证进行面试考核资格审核,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人员不予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
3.面试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口语表达、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1)中药学
面试考核满分为450分。
考核内容 | 考核形式 | 分值 |
外语口语测试 | 英语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临床和科研工作经历等 | 100分 |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 实践能力基础知识 | 150分 |
专业知识 | 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 100分 |
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 | 面试交流 | 100分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 面试交流 | / |
(2)非中药学
面试考核满分为150分。
考核内容 | 考核形式 | 分值 |
外语口语测试 | 英语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情况、临床和科研工作经历等 | 20分 |
专业知识 | 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 60分 |
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 | 面试交流 | 70分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 面试交流 | / |
四、录取方案
(一)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二)如考生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将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专业面试成绩未能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
3.报考临床专业学位(1057开头)的考生临床技能操作成绩未达到60分;
4.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5.体检不合格。
(三)放弃第一阶段复试的考生及第一阶段复试淘汰的考生不可以参与该专业的方向调整,但不影响其参加我校其他专业调剂。
(四)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面试考核现场不予公布,统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公布。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调剂工作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
2.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南京中医药大学统一要求为准。
3.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六、工作监督
医院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校、院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南京中医药大学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其他说明
(一)我院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复试考核相关通知,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面试考核期间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
(二)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以及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认真对照相关通知要求,做好充足准备,应坚决杜绝因通知信息获取不及时、理解不细致而导致的延误、缺失甚至资格审核不符等情况发生,复试考核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单位招生电话:025-52276506。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中医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