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各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近日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研究生答辩相关工作,现就2023年6月(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人员资格
完成全部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盲审者可申请答辩。
注意:
1.参加复议的同学待复审结果通过后方可提交答辩申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重申关于盲审合格意见有效期限:规定限期为3个月。超过3个月,必须重新送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认定为盲审二次送审。此次盲审通过的同学,请在本批次完成答辩,如尚未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可待学位授予条件满足后申请学位。
3.关于博士预答辩工作,博士研究生(含单证人员)均须参加预答辩。境外博士鼓励进行预答辩,不做强制性要求。预答辩须在答辩正式开始前完成,预答辩专家组需由3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要求博士生导师。专家组成员需为具有正高以上职称,博士生导师1-2名,申请人导师可以参加预答辩但不参与表决。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应根据评议内容给出评议结果,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评议结果生效。专家组需现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评议表》,于答辩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交审核。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应根据修改意见对论文继续进行修改,相关文档自行保存,学位申请时汇总至科技档案材料中提交存档。
二、答辩申请审核程序
(一)个人信息完善
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系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栏目下完善个人信息。相关个人信息将会和教育部研究生学籍联网,学生毕业后相关信息不得修改,因此请每位研究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二)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生答辩申请”,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港澳台及留学生不作录入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要求。)
如因前置培养环节未完成或者未录入而无法提交“学生答辩申请”的,请尽快与医院教育处联系。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
5月17日-18日09:00-11:30
请各位研究生按照指定时间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2.申请地点:
科研综合楼14楼教育处
3.现场审核内容:
自行至学校官网下载表格,按照相应内容、清单顺序整理相关材料。(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表格下载-答辩申请及学位申请用表)
注意:
(1)研究生科研成果,作为后续学位授予申请条件,本轮答辩资格审核暂不要求。
(2)答辩时间及答辩专家安排需在答辩申请现场审核,请提前做好准备.
(3)表决票须经盖章方有效,请提前准备好对应数量,表决票数量应与答辩专家数一致。
三、答辩相关要求
(一)答辩专家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博导至少3名、外单位专家至少2名。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导资格的专家担任,委员会设秘书1名。答辩博士的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正高职称专家至少1名、外单位专家至少1名。委员会设主席1名、秘书1名。答辩硕士的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中西医结合专业研究生答辩专家组中须有一定数量的中医学专业专家。
4.关于答辩中外单位专家的说明:外单位指非直属附院,直属附院包括: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南京市中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附属八一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
(二)答辩结果录入
1.所有学位申请材料归档时应全部采用手签确认方式,不支持电子签名归档。
2.“答辩结果录入”。正式答辩完成后,请及时完成“答辩结果录入”,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四、学位申请
(一)审核程序
1.“学位授予数据录入”。此部分数据作为上传到教育部系统论证学位证书使用,填写后无法修正,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学位授予申请”。研究生系统提交“学位授予申请”。
3.科研成果审核。提交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科研成果附件或录用通知附件(所有附件需导师确认签字,原件备查),现场审核(港澳台及留学生不作要求)。
(二)材料归档要求
1.按照答辩材料包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装袋并在责任人处签字,科技档案袋在院教育处领取。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
2.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5份。提交校图书馆1份、科技档案袋存档1份、交医院教育处3份(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中国知网以及医院存档)。学位论文纸质版在提交校图书馆的同时,需在其“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电子版,具体操作请详阅图书馆主页“学生服务”“学位论文提交”专栏或关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论文提交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保密论文应做好相应标注。
3.未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照片的研究生,务必于申请学位时,提交2张纸质版照片(用于学位证书制作)至医院教育处办公室(港澳台及留学生请提交至国教院),医院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工作时间日程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5月17日-5月18日 | 答辩申请 |
5月19日-06月02日 | 学位论文答辩 |
6月03日-6月04日 |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6月05日-6月09日 | 上报学位委员会 |
联系人:王立婧、赵峰 025-52276506
QQ群:812032048(请实名入群,匿名或未实名者将不予通过,进群后请以“导师姓名+研究生姓名”形式修改个人名称)
教育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