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统一部署,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通知(第一轮)》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形式
全部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2023年4月11日(周二),13:00报到。
复试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中医院(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57号)科研综合楼13楼
二、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资格复审
根据前期考生提交材料,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所有纸质材料进行面试考核资格复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人员不予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
(三)考核内容
复试采用综合考核的形式进行,复试满分500分,包括英语能力考核、复试科目考核、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面试等环节,专业面试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每项考核成绩为该项考核全部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四)录取方案
1. 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2.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3)体检不合格。
3.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面试考核现场不予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经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工作监督
医院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校、院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南京中医药大学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其他说明
(一)我院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复试考核相关通知,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面试考核期间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
(二)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以及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认真对照相关通知要求,做好充足准备,应坚决杜绝因通知信息获取不及时、理解不细致而导致的延误、缺失甚至资格审核不符等情况发生,复试考核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单位招生电话:025-52276506。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中医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