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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市中医院2024年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对外招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南京市中医院 发布时间:2024-07-05 浏览:19113 次

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明确提出“逐步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作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新进入医师的必备条件”和“各省(区、市)可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请参加相应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优先条件;在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省(区、市),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南京市中医院自上世纪90年代起即开展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先后成为江苏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江苏省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2014年获批成为首批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拥有丰富的中医药人才培养经验。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现招收2024年度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并以需求为导向,兼顾专业均衡,遵循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为原则。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社会化学员

社会化中医医师培训学员是面向拟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专业(含针灸推拿等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应往届全日制毕业生,目前尚未就业,经国家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录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

(二)单位委培学员

已被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录用的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专业(含针灸推拿等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应往届全日制毕业生,因原单位无法完成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而被委派在我院接受全程培训,自愿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进行培训。

二、招收专业及计划

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包括社会化学员以及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同步接收中医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能胜任中医医师培训临床学习和工作;

4.自愿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遵守医院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临床培训计划。

(二)培训条件

1.社会化学员

(1)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2)进入培训前须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第一学历为中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2)符合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单位委培学员

(1)为委派单位录用的正式员工;

(2)委派单位同意该学员全程在我院接受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3)学员个人自愿全程在我院接受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4)进入培训前须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第一学历为中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5)符合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四、招录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截止日期:7月31日前

方式:社会化学员将材料邮寄至医院;外单位委培学员由聘用单位派专人统一现场报名。

报名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社会化学员

(1)《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社会化招录学员)》(附件1)一份;

(2)支撑材料目录清单(自制);

(3)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若有,请提供);

(7)其他支撑材料(若有,请提供)。

2.单位委培学员

(1)《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委派单位统一填写并盖章)

(2)《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单位委托培养)》(附件2); 

(3)支撑材料目录清单(自制);

(4)身份证(正反面);

(5)单位介绍信和人事聘用证明(单位盖章);

(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若有,请提供);

医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方能参加相关考试。凡有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属实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招录考试

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具体见QQ群:178589003)

招收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三部分,每部分100分,总分300分,考核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

(三)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以及我院拟招录各专业方向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其中拟招收的社会化中医医师培训学员安排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择优录取。

招收名单确定后,医院与相关学员签订规范化培训暨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需签订“基地-委派单位-培训学员”三方协议。

同等条件下,对下列人员我院将优先录取:

1.我院“医联体”、“对口支援”单位人员(以单位协议为准);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书人员;

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4.培训专业为中医全科人员;

5.将来将从事中医儿科、急诊科工作的人员。

五、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医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二)中医医师培训学员的培训时间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执行。培训结束时,进行以临床实践技能为主的全省统一考试及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可获得统一制式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录取的社会化学员实行人事代理模式,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其委派单位。

(四)在规定的培训期间,对参加培训人员按相关标准发放培训补助、住宿补贴等(社会化学员按人事代理模式,享受院内同等情况人员同等待遇,单位委派培训学员的工资仍由原单位发放,送培单位须充分保障参培学员待遇)。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申请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52276506

官方网址:www.njszyy.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

 

附件1: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社会化招录学员).docx

附件2: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单位委托培养).docx

附件3: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汇总表.xlsx

 

南京市中医院        

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