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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中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南京市中医院 发布时间:2025-03-27 浏览:2071 次

为确保我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统一部署,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落实本学科(专业)复试相关工作。

二、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一)复试线的划定。经初试,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基本分数线划定结果,对于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各专业复试名单以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要求单独执行,不占用统考考生招生计划,跟随专业一起进行面试,录取情况由校研究生院确定公布。

(二)招生计划的执行。我院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三、一志愿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考核(总分500):包括专业笔试(部分专业)、技能考核(部分专业)、综合考核(所有专业)等形式,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场次等信息详见报到时的复试安排表。 

(一)3289:30-15:30复试报到,报考资格审查。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材料见学校要求。

(二)3298:30-11:00专业笔试(除药学、中药、医学技术)。由学校统一组织,满分200分,具体安排详见报到现场《考场安排》。

(三)331日 技能操作考核(除药学、中药、医学技术)、英语听力测试(所有专业)。由我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查考生实践技能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范围参照各专业执业医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大纲,满分100分。每考核小组不少于2名中级及以上临床职称专家组成,并设考核组长1名,至少具备副高级临床职称。同一考核小组负责同一考核项目,各项考核内容题目随机抽取。具体各专业安排另行通知。

(四)41-3日 综合考核。由我院统一组织,内容包含四部分,外语综合应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具体各专业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项目分值

1.药学、中药、医学技术

考核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英语听力测试

医院统一组织(331日)

50

外语综合应用能力考核

英语自我介绍(2分钟)

英文文献翻译(3分钟)

50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随机抽取题目,面试交流

250

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考核

15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合格/不合格

2)非药学、中药、医学技术

考核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专业笔试

学校统一组织(329日)

200

技能操作考核

医院统一组织(331日)

100

英语听力测试

30

外语综合应用能力考核

英语自我介绍(2分钟)

英文文献翻译(3分钟)

30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随机抽取题目,面试交流

70

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考核

7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合格/不合格

四、录取方案

(一)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二)如考生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将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综合考核成绩未达综合考核总成绩的60%

3.报考1057中医专业学位和1059针灸专业学位的考生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未达60分;

4.复试成绩未达复试总成绩的60%

(三)关于中医专硕(1057)针灸专硕(1059)校内专业方向志愿调整:

1.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束后,中医专硕(1057)各专业和针灸专硕(1059)进行部分方向校内缺额调整。达到中医专硕(1057)专业基准线但未录取的一志愿考生、达到针灸(1059)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可在该专业方向进行志愿调整。

2.放弃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及一志愿复试淘汰的考生不可以参加校内专业方向志愿调整,但可参加我校其他专业的调剂。

3.报名时间暂定为44日,将按照方向计划缺额1:1.5的比例,依据初试总分排序确定参加专业方向志愿调整考核的考生名单。考核时间暂定为47日,请符合专业方向志愿调整的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四)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面试考核现场不予公布,统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公布。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调剂工作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

2.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南京中医药大学统一要求为准。

六、工作监督

医院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校、院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南京中医药大学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其他说明

(一)我院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复试考核相关通知,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考核期间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

(二)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以及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认真对照相关通知要求,做好充足准备,应坚决杜绝因通知信息获取不及时、理解不细致而导致的延误、缺失甚至资格审核不符等情况发生,复试考核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单位招生电话:025-52276506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中医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327日